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4日,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2017年流通领域类产品检查查验成果,抽检燃气灶具10批次,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70%。不合格燃气灶具样品存在的主体问题是标志、一般结构、包装不符合规则规范要求。 邢台市工商局表明,已责成辖区商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根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则进行处分,一起催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类型不合格产品的退市作业,对拒不履行退市要求的销售者,工商部门或商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办。公示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则法律法规的要求自动采纳必定的办法,活跃维护顾客合法权益。